課程資訊

進修學士班 / 雙主修課程規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非財政系學生選修本系為雙主修,必需修習完本系必修課程方承認為雙主修。
二、修習本系雙主修之同學,若其本系所修課程有與上列課程相同者(指課程名稱及學分數皆相同,且有實習課),得免修該門課,唯扣除與本系上列相同之重複課程後,仍需修足上列課程四十學分以上,始承認雙主修。若扣除與本系上列相同之重複課程後,所修課程不足四十學分,則應另修本系所開其他選修課程以補足四十學分,始承認雙主修。
三、本系雙主修必修科目規劃表業經本系(所)105年11月2日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在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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